公司概览


历史沿革

1952年12月 

1957年01月 

1960年07月 

1964年10月

1970年10月   


1977年08月             

1982年09月 

1985年07月           


1992年12月        


1995年05月



2001年12月 

2002年04月         

2013年12月 

2014年12月 

2014年   

2016年03月  

2016年12月   

2017年12月


   

2018年06月   

 

中科院办公厅组建科学器材处,负责全院科研器材、物资供应管理。

中国科学院成立器材局,负责科学器材的采购供应工作。

经国家科委批准,中国科学院成立新技术局,接洽科研工作中的新技术等问题。

在新技术局储运处的基础上成立下属单位中国科学院北京器材供应站。

启用国家军工系统“04单位”代号——直接参加军工物资材料订货,为国家重点科学实验和国防军工项目提供仪器设备的采购、协调和特殊材料及元器件的生产。

更名为中国科学院物资局。

更名为中国科学院技术条件与进出口局。

进出口业务剥离成立东方科学仪器进出口公司(现为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国科学院技术条件局,主要负责国家统配物资的计划申请与分配。

为适应全国物资体制改革形势和中国科学院“一院两种运行机制”的需要,技术条件局与下属单位北京器材供应站合并,积极探索技术条件管理与服务的新体制,成为中国科学院体制改革的先行者。

成立中国科学院科技物资中心,是中国科学院独立事业单位,受中国科学院与国内贸易部双重领导,实行自收自支管理,受院委托承担中国科学院国家指令性计划分配物资的计划申请、分配、供应与管理工作,并对计划外物资供应实行有偿服务。

中国科学院与科技物资中心职工共同出资,注册成立北京中科资源有限公司,完成科技物资中心转制。
划归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现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国科控股)管理。

出资参与北京中科喀斯玛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设立(简称喀斯玛孵化器)。

注册中科资源(天津)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天津公司)。

投资控股云南中科本草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云南本草)。

注册成立喀斯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喀斯玛科技)。

国科控股和中科资源自然人股东以中科资源未分配利润分红成立喀斯玛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喀斯玛控股)。

《中科资源主要经营业务转移至喀斯玛控股及相关事项的总体实施方案》全部完成,中科资源不再持有喀斯玛科技、云南本草、喀斯玛孵化器的股权。至此,天津公司继续保留在中科资源。中科资源和喀斯玛控股彼此人、财、物、业务独立,各为独立法人实体,控股股东均为国科控股。

中科资源党委撤销,中科资源与喀斯玛控股分设党总支,中科资源新一届领导班子组成,从法人治理层面完成与喀斯玛控股分设,各自拥有独立的“四会一层”法人治理体系。